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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南文化生态保护区获批准 53个空间将整体性保护
发布时间:2013-05-22 来源:东南网

  昨天召开的泉州全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工作会议透露,福建省《闽南文化生态保护区总体规划》(以下简称《规划》)日前已获文化部批准同意,即将出台。

  执笔编制该《规划》的福建省艺术研究院副院长马建华接受记者采访时称,该规划实施后,除了有利于泉州闽南文化的整体保护外,还有利于推进泉州地区文化遗产的单项保护。同时,今后,闽南文化保护在政策和资金上都更有保障。

  马建华介绍,《规划》强调采取分类保护方法,如抢救、扶持及整体性保护、生产性保护等,有利于推动闽南文化的保护和传承,提高闽南文化的影响力。

  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特征在于传承,所以保护传承人和传承机构,《规划》中首批要扶持125个传习机构,今后将不断增加。此外,还要开展生产性保护,如传承铁观音、惠安石雕、德化瓷器的传统手工技艺。马建华并不反对生产技术上的革新,但如果不保护传统技艺,那这些技艺将会慢慢消失。

  整体性保护方面,马建华称,规划中确定了53个文化空间,如泉州古城区历史文化街区、清源山闽南文化展示区等。而对文化空间的整体性保护,也有利于推动旅游的发展,如九日山的石碑、自然风光及周边民俗相结合,将会是个很好的旅游景点。他强调,相较一般的旅游区,这样的旅游区是以文化为灵魂的。

  规划还确定了53个对台对外交流活动。实施后,将有利于与台湾开展非物质文化交流活动,提高文化交流水平。同时,马建华认为,将“实验区”升格为“保护区”,在政策和资金上都更有保障。其中,经费要纳入保护区所在地区各级财政预算,中央补助资金将由文化部根据国家财政部门的有关要求另行核定。

[责任编辑:伍碧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