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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少峰:文化产业不能重平台而轻内容
发布时间:2013-05-22 来源:南京日报

  “中国要切实改变目前‘平台为主’的局面,多扶持以内容为主的实力企业,多做精品文化项目。”近日,在南京市万名干部“双提升”培训班上,北大文化产业研究院副院长陈少峰受邀讲述文化产业的构成、特性和发展趋势。其关于文化产业园区、文化产业项目等的论述让参与培训的领导干部受益匪浅。

  陈少峰说,谈文化产业,首先要将其与文化区分。文化是人们共性的东西,在这个圈子里相互之间有个共性,比如习俗、习惯以及语言使用和思维方式等。文化越是民族的就越是世界的,好的文化可以让全世界人产生共鸣。而文化产业却反过来,它是把数以万计的文化元素合成一个新的东西。文化产业有两个特点,第一个特点叫做无中生有,是重新创造出来的,不是过去的。第二个特点叫可复制。一幅画不叫文化产业,一个画廊、一个拍卖行就是文化产业。所以,文化产业“越是超越民族的就越是世界的”。

  陈少峰举例说,台湾的歌手到大陆来发展的时候,都不是因为唱闽南歌而出名的,他唱的是国语歌,唱的是中华特色的文化,如果本地特色占的比重太大的话,很可能别人欣赏不了,比如用四川话、粤语讲笑话,就只能在本地市场才行。因此,我国文化产业中,原汁原味的特色所占地位不是特别高。

  【建议】 好莱坞从事电影大片的主题选择的时候,一般都会选择超越民族文化,比如励志、友情、爱情、伦理、英雄、想像、科技等,是人类共同都能够产生共鸣的文化主题。所以,中国发展文化产业,必须要把握“无中生有”和“可复制”两个特点,要在全世界的人中形成共鸣。

  国外文化产业是“内容为王”

  中国文化产业是“平台为王”

  陈少峰认为,文化产业主要由三大部分构成,即文化内容、传播与平台、延伸产品与文化制造业。其中,文化内容最强调知识产权的创造。国外有句话叫“内容为王”,你要是有知识产权,是有价值的创造,那么你的收益会很高,附加值也很大。而在中国,基本上是“平台为王”,有钱的都去搞平台了,直接导致数字文化产业蓬勃发展。

[责任编辑:阮李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