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所周知,文创产业是以创意为核心,以文化为灵魂,以科技为支撑,以知识产权保护为保障的知识密集型、智慧主导型、资源节约型产业。通俗讲,文创产业就是以创意为核心,科技为载体,工业化生产标准,满足人类精神需要的产业。
美国、英国、德国、日本、韩国等国纷纷把文创产业作为其国家先导性、战略性、支柱性产业加以培育。据联合国统计,文创产业占全球GDP的7%,发达国家一般都达到或超过国家GDP总量的10%,而中国目前仅约占全国GDP总量的2.5%,可见文创产业大有可为,文化产业充满机遇。
一、泉州文创产业发展现状
泉州作为闽南文化核心区和富集区,拥有多个国家乃至世界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泉州厚重的文化底蕴、雄厚的民营经济和产业基础,为泉州文创产业的发展提供了广阔的空间和坚实物质基础。由泉州市政府牵头规划,利用“三旧”改造,形成的一批文创产业集群,如“六孔井”音乐文创园、华侨新村休闲文创产业园等,已初具规模。从目前的经济实际来看,泉州的文创产业已具备相当的基础,有较为良好的发展势头,但也存在着一些问题和困难:
(一) 对文创产业的认识不足
文创产业在我国仍处于起步阶段,对文创产业的认识较为模糊。在我国,包括各个地方政府尚未制定有关创意产业统计标准,民间对文创产业的理解也不尽相同,这就直接导致了对文化产业认知上的错位和发展上的定位误解。
(二)文创人才严重短缺
一方面,文化创意产业相关行业人才紧缺。以动漫产业为例,在泉州已有高校开设该专业,如黎明职业大学,但无论是师资力量、教学条件等环节来看,还有待进一步完善。从总体来看,在泉州文创产业行业的经营管理人才十分匮乏,特别是既懂专业艺术又懂经营管理的综合型人才更是严重不足。
另一方面,缺少文创产业人才引进机制。引进机制的不完善,造成文创人才无法为泉州文创产业发展提供智力支持。“吸引人才难,留住人才难”已成为困扰泉州企业的一大难题,很多企业只有将研发机构设在北京、上海等大城市,才能较为顺利的招揽人才。诸如此类问题如果无法得到有效解决,泉州文创产业的发展将受到极大的桎梏。
(三)产业链不完整
创意产业链的形成应以创意为核心动力,驱动制造业的发展,拉动中间环节的发展,带动后续各种产品的开发与销售,从而形成上下联动,左右衔接,一次投入,多次产出的产业链条。对于泉州目前的现状来看,最缺乏的就是完整的产业链。以动漫产业为例,泉州制造业虽已体现出产业链条上下游完整的优势,但与一些动漫产品的后期开发制作并未实现有效链接。文创产业向传统产业渗透不足,还不能充分实现它的价值。
(四)文创产业的开发仍相对滞后
泉州社会文化娱乐服务消费的增长远高于国民生产总值的年均增长率,但泉州的文创产业所提供的各种文化产品还不能充分满足新经济时代的要求,特别是缺少经典文化佳作。文创产业的开发仍相对滞后。
二、泉州文创产业发展的对策
(一)加强认识,完善创意产业的产业链。
应统一对文创产业的认识加强产业宣传、策划,营造泉州发展文化创意产业的良好氛围,充分认识创意产业的内涵和国民经济增长中的作用。通过政府的舆论导向,转变全社会对创意产业发展的认识。
对动漫企业而言,可通过动漫元素来提升包括服装鞋帽在内的制造业的创意附加值,通过集群化政策来拉长创意产业链。如果能将泉州的鞋业、服装以及毛绒玩具的生产和动漫企业的卡通形象结合起来,打造一个互动的动漫运营平台,企业间直接相互进行跨行业交流,加强合作,各取所需,那么就能共同打造一个完善的动漫产业链。另外在我国的上海、北京、昆明等地大力推行的集艺术、文化、设计、商业等环节整合于一体的创意社区的建设经验值得泉州借鉴。
(二)科学规划,合理布局
由政府制定产业发展的总体规划,将创意产业发展纳入城市发展战略,制定未来若干年发展的政策导向,完善和优化创意产业发展的内部和外部环境。
动漫产业方面,应重点扶持发展行业里的明星企业或优质企业,集中“优势兵力”,从财政、融资、激励等方面实施一定优惠措施,积极引导社会资本介入,大力推动动漫企业在创意研发设计、产品生产、推广销售等文化创意产业链条的自我发展完善,打造一批具有鲜明风格的动漫文化品牌,形成一批具有较大影响力的文化创意产业集聚区和中介机构,培养一批知名设计师,培养一批具有较强竞争力和影响力的动漫文化企业,推动泉州的文化与经济融合。
(三)注重创新人才的培养
创意产业的发展离不开人才的培育,对泉州而言,应不断推出有利于创意人才成长、有利于发明创造的新政策、新规定,并大力营造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奖励创造的创新文化。同时,应建立多层次的创造性教育体制,发挥教育在创意产业中的长期作用。香港在“输入内地人才计划”下,用几年的时间,从内地引进了各种类型的创意人才达万余人,香港的做法值得泉州学习和借鉴。
(四)简化行政审批手续,提高服务效率
民营资本投资兴办文化企业,除法律法规禁止或需前置许可审批的项目外,实行不限制经营范围、由企业自行申报的登记制。创办民营科技型文化企业、创意文化企业,其经营范围涉及前置许可审批项目的,可试行主体资格与经营资格分离的登记管理制度,由工商部门先行颁发营业执照,确认其主体资格,企业在一年内取得相关批准文件或许可证后,工商部门再核准变更其经营范围,确认其经营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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