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投入保障机制
不断加大对文化事业的投入,同时引导民间资本投入文化建设,逐步形成政府主导、社会共建、资源共享相结合的文化建设资金投入格局。
加大公共文化建设投入。设立文化事业发展专项资金,县财政每年安排300万元,推进公共文化设施建设,促进安溪文化事业的繁荣发展。引导社会资金以多种方式投入公共文化建设,制定鼓励社会组织、个人捐赠和兴办公益性文化事业的实施办法,形成财政投入为主、各方面力量共同参与的公共文化服务投入格局。
扶持文化产业发展。设立安溪县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从2012年起,县财政每年安排600万元,并视财政增收情况和产业发展需求,逐年适当增加。制定《安溪县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对符合产业导向的重点文化企业和项目,给予资金扶持。用足用好国家、省、市出台的推动文化产业发展的各项政策措施,积极引进民营资本、海外资本以多种形式投资文化产业,参与国有经营性文化单位转企改制,参与重大文化产业项目建设,在项目审批、信贷融资、土地使用、对外贸易等方面给予政策支持。
来源:泉州晚报 责任编辑:尪筱戎